在此听我说话的各位,我今天想坦白一件事:图金丝餐厅的老板弗兰克阿隆索是我的“爸爸”。他比我大二十岁,高出一个头,张开手臂能像树人恩特一样把我环绕。我们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相处的短短半年间,他已经学会了《帮女儿编发的三十四种技巧》。
我们时常以叔叔和来暂住的侄女的名义呆在一间老房子里。大概因为弗兰克是个好人,而我看似是个文静的女学生。邻居奶奶没怀疑过我们的不当关系,还会给我们捎自己做的牛肉馅饼。
使用“不当”一词是有原因的。虽然我们没有在出轨——弗兰克五年前就离婚了,我也没有男朋友。但是我们也确实在做着左邻右舍若闻之必恶寒的事情——电视里播放合家欢剧场的时间,我会被他拴着狗链摁进食盆里,关在笼子里往身上撒尿。可我想暴力带给我们的是非同寻常的亲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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