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写日记的习惯。在还没接下这个工作之前,「写日记」除了是学校老师交待的作业之外,对于他而言,只是买本笔记本浪费在那里而已。
然而,自从他被带领走入这行之后,日记已成为他每天必做的惯例,如同刷牙洗脸一样。
他想记录下来,从一个路人甲变成一个特殊身分的人,其中迥异的转换。想记录还属于正常人的心思。
随着日记越写越厚,他的经验也越来越多了,所有的言行举止,包含工作时的态度,已经日常化到再自然不过。只有,存在日记上的他,还保有过去的自己。每当工作到一段落间暇时,便是重温过去生活。
感叹啊!会踏入这行到底是怎样的阴错阳差呢?但,再怎么哀輓,也唤不回来从前了。如果可以再回到过去,他一定不会想要写日记,一定不会,选择过现在的生活。
耳朵里的小型通讯器响起讯号,他在日记上写下今晚的最后一个句点后,便打开通讯器,开始今晚的工作。
「是。我明白,没问题。一定让您满意。」
将日记收进抽屉里,以一种只有自己知道的方式上锁后,随意打扮自己,将衣架上的黑色大衣穿起,起身到隔壁的房间,拿了个皮箱便出门去了。
什么时候他的日记不需要再新添新的一笔呢?
当他卸下这份工作的时候吧?何时?他不知道。也许,就是拿命来换的时候。
数月,几个黑衣人潜进他的房子,走到他的房间里,以特殊手法打开抽屉,取出日记本。
一人道:「唉!他忘记不了过去的生活,现在,连命也送掉了。」另一人道:「鸽子就是这样的人,否则,怎么会叫『鸽子』呢?总有一天还是会回去他该回去的地方。」头一人道:「不提了,快工作吧。这是他最后的心愿。」
几分钟后,他们翻身离开房子。
墓碑上刻着他的名字,墓碑下放着几束鲜花,和他的日记本。
什么时候不需要再添增新的日记呢?
他已经好几天没有写日记了。
风吹来,翻阅着日记。
第一页的上头几行字这么写着:
「从今起,我不再是个寻常人了。手上,开始沾染他人的血。黏腻、怎么洗都洗不掉,然而为了赎罪,我,还是愿意背上这更大的罪恶。」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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