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6月3日上午10时。
长春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值班室接到农安县公安局打来的电话。
农安县龙王乡派出所报告,龙王乡翁克桥下发现人体残肢。
10时05分。
长春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侦查和技术人员以及法医乘坐一辆警用勘察车驶出市局大院,直奔长白公路而去。
当勘察车风尘仆仆地在翁克桥头停下。
市局刑警大队的领导带着侦查、技术人员和法医鱼贯下车时。
农安县公安局刑警队已经将现场保护了起来,警戒线外站满了围观的群众。
现场发现的是一具无头的男性上身躯干,躯干身穿一件“人参花”牌汗衫。
以及被截断的两条胳膊、两条腿和两只脚掌,正好拼接成一具无头男尸。
躯干上还有三十多处锐器扎刺造成的伤口。
现场众人议论纷纷,认为凶手简直是手段残忍,天良丧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