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知道这家公司的老板是一个这么鸡毛的人,贺长弓发誓,她一定不会投那一封简历。
可惜,没有如果…她已经入职了。签订的合同上还写着试用期内辞职属于违约,需缴纳违约金合计300,000元。
这什么丧权辱国的不合理条约,还有比这更不合理的合同吗?哪个傻子会签这样的协议?脑子瓦特了?!
这绝对是他们的法律顾问看着老板的脾气完全不受控制导致人力成本过高,不得已钻漏洞想要弥补公司损失才加上的吧!!
贺长弓摸着良心说,但凡上面少一个零她都愿意交。也许这间公司之所以开得这么大,是因为他们的老板实力逼退了很多人,赚了不少违约金吧。
无论贺长弓怎么吐槽,但交不起三十万的她只能忍!试用期三个月,再多一天她都不想呆了。
如果你问:“啊,不至于吧?哪有这么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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