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7月10号是个值得庆祝的日子,这天县招商局局长,何卓与县纱厂厂长李化民与上海国棉四厂,签订了合资经营投资协议书。协议其中规定,上海国棉四厂将出1.5亿,用于新纺织厂,协议签订以后,甲方预先出资3,000万,用于订购棉纺厂,所需的机械设备等,并派出专家技术人员,到现场亲临测量,规划,设计建厂蓝图,之后,由乙方施工建设,务必在一年内,开工,生产。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
陈振兴书记接到这个消息以后,第1个通知人行行长楚志合
喂,楚行长吗?告诉你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刚才已经签字了,
签啥字?楚志合问?
哦,你看我太激动了,陈书记说,上海国棉四厂与招商局,已经签订了正式的投资协议。
哦,这确实是个好消息,楚志合说,值得好好庆�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