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昨天晚上我发的,我也吃了一惊。深究一下原因。
女权的极致其实就是厌男,厌男的极致其实就是女同。因为真的是把男的踢出了她们的主要生活。
我厌男吗?厌男。我直女吗?直女。
所以这里就有个割裂,既讨厌男的又喜欢男的。可以说是理智上讨厌,情感上喜欢。讨厌这件事受理智所控制,但喜欢这件事不受理智所控制,我觉得喜欢男的还是女的应该是由基因决定的。
但有一点很有意思,我喜欢男的喜欢的并不是具体的人,而是抽象的人。简而言之,是活在我想象中的人。
我讨厌男的同样是抽象的人,而非具体的人。我讨厌哪个男的,其实没有,我讨厌的是一个群体的共性问题。
但这种共性问题是否全部存在呢?未必!
渣男其实我见的很少,直男见得比较多。
直男不是不渣,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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