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野岭,捡到一只受伤的小狐狸,似乎是说书人口中那些志怪故事的标准开局。
张北星在水牛镇的茶楼里听过不少类似的情节。
志怪故事里的男主角,一般都是胆大妄为,不要命的穷苦书生。
那些家伙苦读圣贤书,心里装满了大道理,但脑子木讷不好用,所以特别容易上当受骗。
师傅提出过一个问题:“为什么捡到的妖,都是狐妖呢?”
这其中是有道理的。
世间妖族无数,
野兽鱼虫可成妖,草木精怪也可成妖,就连山巅的石头,被太阳月亮照久了也有开窍成妖的可能。
万物生灵皆可成妖,这是黄粱的天道,是曾经某个老人写下的“天条”。
只不过不同的妖,习性不同,修行的方式也有差异。
例如山间猛虎开化成妖,日日食肉,凶性难改。
虎妖开灵后,会去寻找一个日月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