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炸至肉块定型,再调成小火炸熟炸透,捞出过油,金黄酥脆的一小竹篮,令人垂涎。
其实这时候已经可以吃了,但做饭本就是个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的活儿,林稚又把炸好的肘子肉块回锅重炖,放老几样香料,再放三两块冰糖略调个甜味,炖半个时辰就能出锅。
带着深褐酱汁的肉块堆在盘子里,微微散着热气,这样一盘豪迈又不失精致的拆骨猪肘,除了食客喜爱,还得到了李四郎的好评。
“好香的一盘肉!”李四郎笑道,“小郎君炖得可是羊肉?”
虽然二人现在是雇佣关系,但李四郎在南门大街有住处,不像沈小七他们一样住在酒楼,每日卯时前来,亥时回去——有点像走读。
是以李四郎还没和他们几人一起吃过几顿饭。
林稚笑道:“是猪肘,先炸后煨的,四郎可以尝尝。”
“猪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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