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张春花犯侵占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危害濒危野生动物罪,处以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缓刑两年执行。
在缓刑期间,应当积极听从矫正社区的安排,维护晋河流域的水资源生态环境,做到定时巡查,防止他人破坏水资源、捕捞水产品等非法行为……”
“判处……”
足足五分钟后。
一长串的判决才宣读完毕。
在这份判决书里。
法院不仅判处了他们应有的惩罚和赔偿。
还要求其在缓刑期间,担任“护河员”的职责,保护水资源环境。
若是遇到了类似捕捞水产品的行为……
应当积极举报,阻止其破坏行为。
“不……不用坐牢?”
被告席上。
齐亮磊七人听完了自己的判决,都露出了不敢置信的表情。
缓刑!
虽然他们不太了解缓刑,但也知道缓刑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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